闽建建[2007]2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五一”节前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07]13号)要求,2007年4月27-30日,省厅对泉州、厦门2个设区市及惠安、湖里、集美3个县(区)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共检查8个在建工程,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5份。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所督查的设区市和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省厅部署的“五一”节前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都比较重视,能及时转发省厅文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部署检查,但惠安等个别地方存在检查后督促整改落实不力等问题。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大牌子、小队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并与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监察局联合发文,对此次专项清理整顿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有69家施工企业、17家监理企业分别受到行政处罚、取消在厦门资质备案、半年内财政投融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不得选择其为中标人、列入监管黄色警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41名项目经理、14名总监理工程师受到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结果在“厦门日报”、“厦门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泉州市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在建重点城建项目“两场”联动检查和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施工措施不落实的监理、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二、主要问题
1、部分施工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不力,模板工程支撑系统和外脚手架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验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足,悬挑外架支撑结构和卸荷措施设置不到位,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管理薄弱,“三宝”“四口”防护不符要求,个别项目甚至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安全隐患突出,文明施工状况差。如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科一(福建)超纤有限公司成品后处理车间工程于2007年1月15日发生模板支撑整体坍塌事故,施工单位仍未汲取事故教训,督查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依然缺位,抽查的办公楼工程模板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不符,采用的木支撑系统材质差,刚度和整体稳定性不足;竹外脚手架材连墙件设置不到位,架体摇晃;井架无检测,吊篮停靠装置失效,卸料平台防护不严等问题。福建省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但仍未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督查发现钢管模板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差;悬挑架无方案,卸荷措施不到位;井架吊篮停靠装置失效;卸料平台和转料平台无方案;洞口临边防护差,施工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2、部分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实施把关不严,巡视、检验、旁站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没有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如福建兵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科一(福建)超纤有限公司厂区办公楼工程,监理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验收流于形式,模板专项施工方案中钢管架支撑系统被木支撑替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工程,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卸料平台和转料平台无搭设方案,且与外架相连,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
三、处理意见
1、对省厅督查中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的隐患工程项目,有关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省厅。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立案依法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2、对惠安县科一(福建)超纤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和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工程的施工单位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兵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陈扬忠与陈昌东、总监陈文聪与刘志凯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突出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以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督促企业树立品牌形象,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同时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