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对房屋建筑、建筑施工现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高边坡工程和风景名胜区等建设系统防汛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责成有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2.充分准备,适时启动预案。提前准备防汛物资,落实专业抢险队伍,根据灾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抢修水毁或受损的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并加强对受洪水侵袭的市政道路、桥梁的安全监控和维修加固,清理灾区垃圾和淤泥等废弃物,确保城镇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3.加强值班,及时报告汛情。加强与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防汛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汛情动态,并及时处置。
(厅办公室 厅工程处 厅城建处)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