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监函[2008]4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试行)》(建市[2008]42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试行)》可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 www.coc.gov.cn)下载。
附件:一、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房屋建筑工程)
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公路工程)
三、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铁路工程)
四、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民航机场工程)
五、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港口与航道工程)
六、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水利水电工程)
七、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电力工程)
八、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矿山工程)
九、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冶炼工程)
十、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石油化工工程)
十一、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市政公用工程)
十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通信与广电工程)
十三、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机电安装工程)
十四、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装饰装修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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