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设[2008]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市场行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范本》),现予印发,供各地和有关单位参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招标示范文本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即方案设计后续阶段的工程设计业务由方案阶段的中标人承担。
二、《范本》在福建建设信息网(www.fjjs.gov.cn)和福建勘察设计信息网(www.fjkcsj.com)上发布,各有关单位可以登录下载。
三、各有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范本》,领会其精神实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对《范本》有修改、补充的招标文件,应作为监管的重点。
四、有关使用单位和个人在试行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迳向省厅勘察设计处反映。
五、本《范本》自2008年6月1日起试行。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