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0〕32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人员证件和项目备案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请各会员单位就下述情形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否存在冒用他人信息获取《福建省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相关证件进行监理项目人员登记的。
二、是否存在在建工程继续使用离职人员《福建省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相关证件进行监理项目人员登记的。
三、是否存在未与已离职人员妥善协商,强行扣留人员证件的。
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如有发现企业因以上情形之一的投诉,一经核实,协会将有关情况报送至省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企业实施信用扣分。持证人员如有相关问题需要反映,可将情况发送至:fjjsj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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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