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18]38号
各监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相关证件管理工作,请各企业就下述情形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一、企业有关人员冒用他人信息获取《福建省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相关证件进行监理项目人员登记的。
二、在建工程继续使用离职人员《福建省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相关证件进行监理项目人员登记的。
三、在工程项目报建中,本企业监理项目人员登记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
请各监理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即日起被投诉或经各类检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我会查实后,将提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扣信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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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