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监理协会、各单位会员:
为推进我省监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形象,根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1、申请参评企业应为本协会会员单位;
2、未参加2010年度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监理企业,可自愿参加评定;
3、取得2010年度我会授予AA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监理企业,2011年若满足更高等级条件的企业,可再次参评。
4、取得2010年度我会授予信用等级的监理企业,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规定,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的,应主动重新参加信用等级评定。未按规定参评的,取消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二、材料提交
2、参评企业于2011年9月20日前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或设区市建设局负责监理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其填写初审意见,并将初审结果向各设区市建设局征求意见。
3、各设区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初审后,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提交至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2-612室
联 系 人:林秀英 杨 溢
联系电话:0591-87569904 传真:0591-87817622
附件: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闽监管协[20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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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处、法规处、各设区市建设局、存档(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