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日前,宁波市招标办向各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建设单位发出通知,将从2007年12月1日起对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情况予以公示,这是市招标办创新监管方式的又一举措。申请人情况公示制度的建立,强化了社会监督,拓宽了监督内容,确保了招投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摘自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