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省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经贸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统计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检查新开工项目管理及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新开工项目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建立5000万元及以上拟建项目公示制度,省发改委、省经贸委每月将本系统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拟新开工项目征求省建设厅、国土厅、环保局、统计局意见,并于每月30日前将拟新开工项目情况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来源:省发改委网站
来源:省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