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监局、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 2月4日23时10分,厦门市福隆体育公园运动馆工程在浇注屋面板和预应力梁混凝土时发生整体垮塌,跨塌面积达1150平方米,混凝土约250方,29个正在屋面施工作业的人员随之坠落,造成4名工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这是继去年8月厦门同安湾大桥工程发生施工坍塌事故后,又一起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坍塌的同类事故,性质非常严重,社会影响很大。李川副省长对该起事故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省安监局、省建设厅按照李川副省长的批示精神,随即指派有关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督促厦门市开展事故调查。现将有关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福隆体育公园运动馆工程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马蜂山,建筑面积10865平方米,合同造价1958万元,为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是厦门福隆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是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生事故部位是该项目乒乓球馆工程的混凝土屋面板(梁跨度28-36m,层高15.7m)。 (一)事故主要原因 事故发生后, 厦门市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李川副省长的批示精神,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经初步调查,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1、危险性较大的模板专项技术方案未按规定由施工企业组织论证,模板满堂架未严格按模板专项技术方案搭设,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及主梁顶托等漏设严重;混凝土浇注过程中,违反施工技术方案,临时增加一台混凝土输送泵且单方向浇注,造成局部施工水平方向动荷载过大,模板支撑体系失稳。 2、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企业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疏于管理,盲目冒险施工;监理企业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履行职责,对模板专项技术方案实施把关不严,在模板工程未正式组织验收就同意浇注混凝土,对施工单位违反混凝土浇注方案施工没有制止。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重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二)事故责任处理 1、对事故责任单位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予以暂停在福建省内承揽新的施工任务1年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予以暂停在福建省内承揽新的监理任务1年处理(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2、责令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撤换项目经理杨世杰、项目总监任文建; 3、对项目经理杨世杰和项目总监任文建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4、厦门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监察部、国家安监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的规定,以及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该起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几点要求 为有效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以及监督机构是否落实法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是否到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切实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行为,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二)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超高、超重、大跨度和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支撑体系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和《加强模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3]47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坚决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三)加强建筑市场准入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省外入闽施工、监理队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集中治理“大牌子、小队伍”的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项目总监等管理人员未按合同承诺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现场管理混乱,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清出建筑市场,确保施工、监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清理情况请于4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建设厅,并抄送省政府安办。 (四)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该通报发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切实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监理。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加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把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关,认真实施旁站监理,对不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会同建设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责任未查清、安全防范措施未制定、职工未受安全教育、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纪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事故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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