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建设部反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初始和换证注册审查情况,现将我省第一批上报的初始及换证注册审查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表1-2)。未通过审批人员的网上资料近日将通过申报系统打回企业端,请各单位按附表中“审核意见”栏中的内容及时作相应的更正及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意见栏中无内容的不需补件),并在补充材料的右上角注明申报类别及序号,补充材料应于12月30日前交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将更正过的网上数据上传至省级注册机构。书面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达(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由于本次申报通过率较低,针对本次审查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以便顺利通过审批:
一、资格证颁发单位(指证书上钢印的单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身份证号等,须严格按相应的证件准确填写,不能增字或漏字;
二、资格证上有两个证书编号的,应填写红色印刷体数字(即NO后面的数字);
三、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四、表上有填写学位的,须附学位证复印件;
五、社保无法提供缴费对帐单,只能提供增员名单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还必须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电子缴费凭证;
六、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附表:1、全国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全国监理工程师换证注册审查意见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福建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