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过低一直是制约宁夏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5月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沿用了15年之久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新的收费标准将于6月1日正式启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不低于3.3%的收费 率计算收费基价。
近日,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对宁夏收费标准作了相应调整,规定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凡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执行收费标准。严禁不正当竞争、恶意压价,扰乱市场秩序。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不低于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提高服务水平。收费前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摘自《宁夏日报》记者 阎文华